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4104-7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4104-7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9-09-20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200-2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基部害虫时,在施药后2-3天内保水3-5厘米。2.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幼苗、豆类、棉花、马铃薯、柑橘敏感,尤其以夏天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临近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属沙蚕毒素广谱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触杀作用,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能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该药对家蚕具高毒,在蚕区使用杀虫双水剂必须十分谨慎,最好能使用颗粒剂,防止污染桑叶;2、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蚕高毒。对鱼类毒性较高,对蜜蜂剧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药械后的废液应引入废水沟中,避免污染河流和其他水源。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如中毒用1%-2%苏打水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