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38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38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4
有效期至
2030-01-13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250-3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发生期或水稻破口期、抽穗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十天再施药一次。2、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3、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低毒、低残留的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内吸、胃毒和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的三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防产生药害。2、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4、避开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5、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若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请医生诊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