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163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16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3
有效期至
2028-12-22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3.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螟虫1000-125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分蘖期防治,一般在卵孵化高峰后5-6天(2龄幼虫前)拌干细土撒施,孕穗期防治应在卵孵始盛期撒施,勿干田用药。
产品性能
杀虫双是一种神经毒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兼具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
注意事项
·施药对鱼、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施药后要保水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本品属中等毒,应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用药,施药时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等。用药后要及时洗手。·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重者还会出现腹痛腹泻,多汗、呼吸困难等症状。·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勿与食物、种子等混放,置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并加锁保存。用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要防潮,防晒,禁止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