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使用时间在早、晚,不要在晴天用药以免造成药害,每次用药间隔15天以上;2、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3、用药时避免污染到周边的豆类、棉花、白菜和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以免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仿生性杀虫剂,兼具胃毒、触杀、熏蒸和内吸传导作用。昆虫接触和取食后行动迟钝,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并停止发育,虫体逐渐软化、瘫痪、直至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最后一次施药应离收获前15天以上;3、用药时请穿戴好防护用具,不能让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并更换干净衣物;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乏力、恶心、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2、如果粘及皮肤溅入眼内,请用清水冲洗干净,严重的请及时就医;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和运输时避免光照、高温,保证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2、本品有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一起同贮同运。3、贮于远离人、畜以及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