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227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227
首次批准日期
2003-01-27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00-1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保持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2.本品对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家畜有害。对家蚕有高毒,在蚕区使用本品时必须十分谨慎,禁止污染桑叶和蚕宝。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可通过皮肤渗入。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干净防护服,避免与眼睛、皮肤直接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药械,残液及清洗液勿倒入河塘等水源。废包装材料不要乱丢弃,也不可作他用,应妥善处理。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请医生诊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运输时应防止曝晒和雨淋,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贮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