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52-8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52-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16-10-15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100-125毫升/亩喷雾
棉花蚜虫100-125毫升/亩喷雾
玉米玉米螟500-1000倍液喷雾
玉米黏虫500-1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蚜虫低龄若虫发生初盛期;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玉米螟钻蛀前;黏虫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大风天应避免喷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显著,后效作用强。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蚜虫,玉米黏虫、玉米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玉米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如有结晶析出,不影响质量,用时摇匀即可。 3、避免高温,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为缓效型杀虫剂,后效作用强。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 5、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应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统靴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 6、施药3天内禁止人畜下田,5天内不要把田水放入池塘,以免鱼类中毒。 7、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的皮肤。 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要及时就医。 9、对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 10、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该药抑制体内胆碱酯酶,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表现为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瞳孔缩小、多汗、肌束震颤等。重者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呼吸麻痹。部分有心、肝、肾损伤。 2、皮肤接触:及时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大量清水冲洗。就医。 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0-15分钟。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输氧,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5、误服急救: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解毒剂有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加锁保存,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处;远离明火、高温;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不得与碱性物质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