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瘟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9-96中等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9-96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11-04-18
农药名称
敌瘟磷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敌瘟磷edifenph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00-133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对水稀释后叶面喷雾。在稻瘟病发生严重、田间已有一定程度危害和防治穗颈瘟时,推荐使用较高剂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敌瘟磷对防治水稻各生育期的稻瘟病如苗瘟、叶瘟和穗颈瘟等,均有显著防效。本品应在病害发生初期施用;当病害流行时,应每隔7-10天用药一次。按推荐剂量和方法使用对水稻非常安全。
注意事项
1. 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每季最多施用次数:3次;2.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敌稗(Propanil)等物质混用; 3. 为保证施药者安全,不要在炎热天气中施药,如需在盛夏施药,应选择气温较低的早晨、上午或傍晚时间;4. 一次连续施药时间不要过长,夏季施药应注意休息和防暑降温;5. 施药时应戴面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6. 施药后应立即洗澡,并将作业服等保护性用具彻底清洗干净;7. 喷施此药的器具,要立即用清洁剂和水彻底清洗干净;清洗或冲容器的废水,应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及其它水体;8.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3. 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 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 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4.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