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瘟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128中等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12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24
有效期至
2029-04-23
农药名称
敌瘟磷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敌瘟磷edifenphos94%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敌瘟磷对防治水稻各生育期的稻瘟病如苗瘟、叶瘟和穗颈瘟等,均有显著防效。本品仅限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物时,用防火防爆器具。废弃物不能自己回收使用,而是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后再利用。2、操作时应该戴防毒面具、手套、穿工作鞋、工作服。3、万一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等灭火剂灭火。如有泄漏或遗洒,应撤离污染区人员,进行污染区抢修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先用土沙,然后用碱水中和,最后用大量的水冲洗。
中毒急救措施
1、因本品引起的中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2、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装;3、本品易燃,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保存;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5、在搬运时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完整。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