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瘟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966中等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96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6
有效期至
2028-12-15
农药名称
敌瘟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敌瘟磷edifenph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11-133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病害发生的初期施用,当稻瘟病持续流行时更应每隔7-10天用药一次。视病害发生情况,可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对防治水稻各生育期的稻瘟病如秧苗苗瘟、插秧后的叶瘟和抽穗后的穗茎瘟等,均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用药时应穿戴防护衣物,使用手套及口罩,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2、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3、为保证施药者安全,不要在炎热天气中施药,如需在盛夏施药,应选择气温较低的早晨、上午或者傍晚时间。4、一次连续施药时间不要过长,夏季施药应注意休息和防暑降温。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敌稗混用。6、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用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手部、脸部及其它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如误用发生中毒现象(症状为眩目、头痛、呕吐、腹泻等),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中毒者须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并保持身体温暖;应饮用含大量医用活性碳的水。解毒剂为硫酸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原包装应贮存在干燥阴凉和远离种子、食物、饲料、饮水、火及儿童不能触及到的地方,并锁紧,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