吲丁·14-羟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788微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788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2-09
有效期至
2030-12-08
农药名称
吲丁·14-羟芸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4.62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2克/升,吲哚丁酸24.6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14-hydroxylated brassinosteroid0.002%
吲哚丁酸4-indol-3-ylbutyric acid2.49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调节生长1200-24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于水稻三叶一心期和孕穗期各施药一次,共施药2次,施药时兑水均匀喷雾,用水量:30—45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吲哚丁酸与14-羟基芸苔素甾醇混配而制成的,二者混配可以刺激细胞分裂和组织分化,诱导单性结实提高结实率、增加产量、改善品质。按照推荐剂量使用可用于水稻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本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