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芸·噻苯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628微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628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29
有效期至
2031-07-28
农药名称
14-羟芸·噻苯隆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0.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分数1.6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1克/升,噻苯隆1.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14-hydroxylated brassinosteroid0.01%
噻苯隆thidiazuron0.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小麦调节生长20-40毫升/亩喷雾
水稻调节生长20-30毫升/亩喷雾
玉米调节生长20-3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初期和孕穗抽穗期各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于玉米小喇叭口期和抽雄初期各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在小麦分蘖期、孕穗抽穗期喷雾施药各一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2.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3.施药后6小时内降雨可能影响药效发挥,用药前应注意天气变化。4.本品施用时,可根据天气情况和作物长势加强田间肥水管理,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5.每季最多施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14-羟基芸苔素甾醇和噻苯隆混配而成的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其具有极强的细胞分裂活性,能延缓植物衰老,增强其抗逆性,促进植物的光合作用;还能提高作物产量,改善产物品质。
注意事项
1.用药应均匀,按推荐用法用量使用。用药最适浓度和时期,因品种、气温、栽培管理而异,凡未用过本品的作物品种和地区,应先试后再用,切忌滥用。初次使用宜先从低浓度用起。2.本剂加水稀释后,应于当天使用,久置后施用会降低药效。3.本品应在阴天或晴天使用,严禁高温烈日用药,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4.本品有眼睛刺激性,避免眼睛接触。喷药时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清洗裸露部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