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芸·烯效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630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630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29
有效期至
2031-07-28
农药名称
14-羟芸·烯效唑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1.03克/升(烯效唑51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3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14-hydroxylated brassinosteroid0.003%
烯效唑uniconazole4.99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调节生长初花期3000-5000倍液;打顶后800-1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初花期喷雾施药1次,制剂用药量3000—5000倍液;在棉花打顶后再喷雾施药一次,制剂用药量800—1000倍液。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在棉花上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14-羟基芸苔素甾醇和烯效唑复配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根系发育,提高根系吸收能力;控制棉花的营养生长,抑制株高,缩短节间,植株紧凑,叶面加厚;改变光合产物分配方向,促进花芽分化和果实的生长。本品用于棉花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