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苗后1—3复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20—30公斤(两桶水),均匀喷到所有杂草茎叶而不大量落在地表为宜。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的无风或微风天气避免药液飘移,中午前后气温高时药液蒸发,降低药效。3.土壤水分、空气湿度相对高时,有利于杂草对精喹禾灵的吸收和传导。长期干旱无雨、高温和空气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5.草叶龄小、生长旺盛、水分条件好时用低剂量,杂草大及在干旱条件下用高剂量。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茎叶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用于防治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旱稗、马唐、牛筋草、狗尾草、千金子、画眉草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南方早春与晚秋气温低于10℃以下影响药效。喷药后2小时内降雨,药效影响不大,将根据实际除草效果,确定是否重喷。3.本品对禾本科作物有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禾本科作物上。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易燃液体,注意使用,储运安全。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