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作物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15—30公斤,均匀喷雾。2.避免药物飘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3.在干燥或杂草丛生时,可以使用推荐剂量的高量。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作物叶面(主要是大豆)会在局部出现药斑,但以后长出的新叶发育正常,所以不影响后期生长,对产量无影响。6.在杂草生长停止时使用,效果会降低。7.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8.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旱田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豆、棉花、油菜、西瓜、芝麻、大白菜田中的稗草、野燕麦、马唐、牛筋草、看麦娘、狗尾草、千金子、棒头草等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强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