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精喹禾·乙羧氟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04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044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15
有效期至
2031-07-14
农药名称
精草铵·精喹禾·乙羧氟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27.6克/升(精草铵膦94克/升,精喹禾灵24克/升,乙羧氟草醚9.6克/升)。 精草铵膦铵盐质量分数9.6%、质量浓度103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0.9%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8.8%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2.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25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期施药,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羧氟草醚、精喹禾灵和精草铵膦复配制剂。乙羧氟草醚是触杀型除草剂,防除阔叶杂草;精喹禾灵是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防除禾本科杂草;精草铵膦是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