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氟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93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936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4-17
有效期至
2031-04-16
农药名称
乙羧氟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9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50-6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按推荐剂量,于春大豆苗后2—3片复叶,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施药,每亩兑水25—50公斤,茎叶喷雾。2.施药后,叶部有时有轻微黄色斑点或皱缩,5—7天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大豆产量。3.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良时,勿用本品。4.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苯醚类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对一年生阔叶杂草效果显著,在推荐剂量下,用于防除鸭跖草、藜、苋、蓼、苍耳、龙葵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皮肤、眼睛接触;使用本品时务必穿戴好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和鞋,建议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