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芸·烯效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456微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456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2-25
有效期至
2030-02-24
农药名称
14-羟芸·烯效唑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0.731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31克/升,烯效唑30.7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14-hydroxylated brassinosteroid0.003%
烯效唑uniconazole2.99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辣椒调节生长3000-4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辣椒初花期全株喷雾,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者预计4小时内下雨,勿施药。3.在辣椒上安全间隔期为7d,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14-羟基芸苔素甾醇和烯效唑复配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辣椒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并更换衣物。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等混用。6.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为恶心、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