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每亩兑水量40—60公斤茎叶喷雾施药,使用时应注意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羧氟草醚、精喹禾灵和精草铵膦复配制剂。乙羧氟草醚是触杀型除草剂,防除阔叶杂草;精喹禾灵是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防除禾本科杂草;精草铵膦是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施药量、施药次数及施药间隔进行施药,或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不能随意增加施药量、施药次数或缩短施药间隔。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6.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用时应穿戴防毒面具、专业防护服、长筒靴、双层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安全性更高的护具;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8.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进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不慎误服,喝大量的水,并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