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调节小麦生长,于小麦拔节期、抽穗期各施药1次,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每季作物使用2次,施药间隔7—10天。2.调节水稻生长,于水稻分蘖期、孕穗期、灌浆期各喷雾施药1次,共施药3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3.调节柑橘树生长,在柑橘树初花期、幼果期、果实膨大期各喷雾施药1次,共施药3次,用水量1—1.5公斤/株柑橘树。4.调节芒果树生长,于芒果树初花期、谢花约2/3时、果粒横径1cm左右的幼果期各施药1次,共施药3次,兑水量1.5—2.5公斤/株芒果树。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勿超剂量使用以避免产生药害或影响作物品质。5.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促进作物对肥料的有效吸收,辅助作物劣势部分良好生长。可用于小麦、水稻、柑橘和芒果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