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87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8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9-23
有效期至
2030-09-22
农药名称
乙羧·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8%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3%
草甘膦glyphosate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00-120克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2.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3.每季最多使用1次。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和二苯醚类除草剂乙羧氟草醚的复配制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如猪殃殃、婆婆纳、堇菜、独行菜、大蓟、藜、蒙古蒿、稗、狗尾草、刺儿菜、大籽蒿、老鹅草、鹅观草、早熟禾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包装容器不可挪作他用或随便丢弃。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或池塘等水域。3.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4.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及吸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并要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