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07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07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0-23
有效期至
2028-10-22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60-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初孵幼虫或低龄幼虫盛发期开始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请勿超量使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4.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水稻收获前45天禁止使用本品。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4、本品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可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9、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10、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桑树、茶树对本品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5、阿托品、解磷定为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