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990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990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2-18
有效期至
2027-12-17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4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80-120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80-1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重点喷水稻中下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防治棉花棉铃虫时,可在其3铃幼虫前喷雾,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本品对桑树、茶叶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1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属缓效型杀虫剂,具有中度持效,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和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从包装物剪口处小心撕开。2、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3、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有毒,对鱼类毒性相对较低,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蚕室、桑园。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及其他部位。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利血平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