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94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94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6-02
有效期至
2029-06-01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杂草60-70毫升/亩土壤或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使用时期:苗后早期,请在大豆1-2复叶或杂草2-4叶期前施药。 2、喷雾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 3、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勿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以防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内吸作用进入杂草体内,抑制蛋白质的合成生杂草死亡。大豆吸收该药剂后,能在体内分解。用于苗前土壤封闭和苗后茎叶喷雾,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在使用12个月后,后茬允许种植春小麦、玉米、大豆;2、施用本品后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蔬菜、西瓜等敏感性作物;3、用后的药瓶清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4、避免药液污染水源;5、大豆生长期间限使用本品1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2、避免儿童接触,并上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