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114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114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15
有效期至
2031-07-14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7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8-1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苗后3—5叶期,杂草2—5叶期,兑水量25—30公斤/亩,进行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咪唑乙烟酸是一种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豆科植物吸收后,在体内很快代谢分解。可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含药液滴。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衣物,操作时佩戴防护眼镜。2.操作后和饮食或吸烟前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3.按此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咪唑乙烟酸,合理安排后茬作物,12个月后,后茬可以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不要在使用咪唑乙烟酸后36个月内,种植甜菜、油菜、谷子、西瓜、籽瓜、马铃薯、蔬菜等作物。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