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82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82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5
有效期至
2014-03-25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1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0-4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夏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喷施,亩用本品兑水30千克均匀喷雾,防治效果比较理想。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药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是一种选择性的新型旱田茎叶处理剂,在禾本科杂草和阔叶作物间有高度的选择性。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避免药液飘移到玉米、水稻、小麦等禾本科作物田。 3.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开启包装时,容器口不要正对着自己或他人,防止农药喷到身上或眼睛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与禾本科间套的夏大豆田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