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67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67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5
有效期至
2029-03-24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50-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1-2复叶,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20-30公斤进行茎叶喷雾处理。2、杂草过大或天气干旱时可适当增加用药量。
产品性能
本品为传导型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抑制而死亡。
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玉米套种豆田中,不可使用本剂。大豆与其敏感作物间作时,请勿使用。本品残效期较长,对本药敏感作物,施用咪草烟后三年内不能种植。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施药后空瓶(空袋)可采用焚烧、填埋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应催吐、洗胃、导泻,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