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26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26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24
有效期至
2029-02-23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冬油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50-70克/亩茎叶喷雾
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60-70克/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90-12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对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对上述作物产生药害。2. 均匀喷湿喷透。喷药后2小时内降雨,对药效无太大影响,无需补喷。3. 本品稀释后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氧羧酸类除草剂,为选择性旱田除草剂。本品内吸性强和耐雨水冲刷等特点。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的选择性,适用于油菜,大豆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作物整个生长期最多使用1次。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对蜜蜂和家蚕毒性很低。施药期间应避免蜜源区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防目镜等,避免药液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抽搐、痉挛、呼吸困难、昏迷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效解毒药,(1)给葡萄糖醛酸,以促进毒物的排出。(2)监护和保护重要脏器,积极救治被损伤的脏器,对症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