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211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2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1-09
有效期至
2029-01-08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丰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67-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防治穗稻瘟病,于孕穗后期和齐穗期时喷雾洒施,则疗效更佳。施药时,田间要有水层并保持2~3天,以保证药效。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对稻瘟病有较好防治效果。稻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上,抑制病菌生长和侵入,起到预防和治疗的作用。本剂具有内吸、预防、治疗、持效期较长、抗雨水冲刷、药效明显、毒性低等特点。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2、按照规定量将本农药用水稀释均匀喷雾施药。可发挥卓越药效。3、不要同碱性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配药及施药时须戴口罩或防毒面具和手套,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药剂。喷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5、本剂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对鱼和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注意不要在养鱼水田里施药。6、妥善处理废弃物品,不得污染水源、鱼塘及家禽。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经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有恶心、呕吐、腹疼等症状,剂量大时神经系统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严重时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甚至出现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经呼吸道可引起咽炎、慢性鼻炎。皮肤接触可发生皮炎,出现水泡等。眼接触可引起结膜炎。眼睛和皮肤接触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感到不适应立即就医诊治。误服时,可用浓盐水洗胃后保持安静,立即就医,可采用一般治疗硫化物中毒的药物治疗。进行输液,可用5%葡萄糖2000~3000毫升加维生素C500克静脉点滴,以加快排出毒物,并要注意电解质的平衡。忌油类食物,禁酒,因为饮酒可增加毒性。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后在干燥的凉暗处贮存。本品易燃,忌与火接近。贮存和运输中须远离儿童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同贮同运。装卸时应保持包装箱向上,切勿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