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3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3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1-10
有效期至
2027-01-10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5-23
质量保证期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20-150毫升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叶瘟时,于稻瘟病发病前或初期施药,防治穗瘟时分别于始穗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为宜。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晴热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有较强的渗透性。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计于叶组织,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对稻瘟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鱼类有毒,养鱼稻田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