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78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78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2
有效期至
2028-12-21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00-1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情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内吸性杀菌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本品对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不可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品施药时要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喷雾。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