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50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50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03
有效期至
2028-12-02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60-70毫升/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70-100毫升/亩茎叶喷雾
油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60-7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禾本科杂草3-5叶期,均匀茎叶喷雾1次。2.使用时避免药物漂移到小麦、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3.长期干旱、低温、空气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芳基苯氧基丙酸类内吸传导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能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活性较强,吸收较快,作用较迅速。在土壤中容易分解,对下茬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饮用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不宜催吐,应立即送医院,按有机溶剂(如二甲苯)中毒治疗法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