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88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8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20
有效期至
2018-11-20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 3天效果显著,后效作用强。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本品易燃。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 不佳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