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21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21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9-11
有效期至
2028-09-10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96%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精喹禾灵原药,可加工成制剂,用于大豆、棉花、花生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亦可同其它多种除草剂混配制成混剂,用于田间除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将包装袋直立,用剪子把封口线剪开,打开里袋包装绳即可提取原药。2、用过的废包装袋返回工厂处理或送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废弃物处理地点。禁止随处乱堆、乱放。3、接触该药的作业时,应穿工作服、长裤、口罩、手套和保护鞋,作业后洗净双手。4、万一泄露,及时倒袋。泄漏的物料,及时清扫并禁止明火。一旦失火,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灭火。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原药接触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原药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