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10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10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5
有效期至
2011-04-15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00-13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一次。2.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番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本品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咪唑乙烟酸原药和溶剂等复合加工而成的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对防治春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具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春大豆田使用,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时期用药,勿超量使用,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在干旱条件下,采用播前混土或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时请提高用水量,以保证药效的正常发挥。请勿在低于10℃以下使用。3.本品有毒,使用时注意防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急救措施:皮肤接触:一旦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肥皂水或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区。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误服:饮足量温水或牛奶,在医生的指导下催吐,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及儿童。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