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48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4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5
有效期至
2009-04-15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00-1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叶瘟,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防治穗瘟,于破口期至齐穗期时各喷施1次。每亩按推荐剂量兑水50-75千克均匀透彻喷雾。2. 大风或大雨天气不要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菌剂, 能够被水稻各部位吸收,并累积到叶部组织,从而发挥药效,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良好预防和治疗效果,耐雨冲刷,持效期较长。在规定使用剂量范围内,对水稻比较安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用浓食盐水洗胃后保持安静。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