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10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100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8-30
有效期至
2010-08-30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20-14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于苗后早期茎叶喷雾处理,大部分杂草在3叶期前或株高小于5厘米时施药。
产品性能
1.本产品是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植物通过根、叶吸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积累于分生组织内,影响几种重要氨基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生长抑制而死亡。豆科植物吸收此药后,在体内很快分解,因而安全。2.本品可防除藜、苋、蓼、龙葵、苘麻、苍耳、野西瓜苗等阔叶杂草及稗草、狗尾草、马唐、千金子、异型莎草等禾本科和莎草科杂草,对多年生的刺儿菜、苣荬菜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 每作物生长季最多使用一次。2.如果用药时期滞后或低温冷凉时应适应提高用药量。3.干旱时应加大对水量,以提高药效。4.苗后早期施药时,应控制在推荐的时间内喷药,宜早不宜晚。5.此药在土壤中残留时间长,施药田块在第二年不能种植敏感作物,如油菜、甜菜、草莓、番茄、西瓜、茄子、玉米、高粱、水稻等,可种植小麦、大麦、豆科作物。6.在多雨、低温、低洼地长期积水大豆生长缓慢条件下施药,大豆易产生药害,勿用。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8.清用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本产品低毒,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现象。2.若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切勿催吐,应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密封且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幷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