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486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486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3-07
有效期至
2010-03-07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0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的最佳时期,宜在无风晴朗的天气喷施。2、施药适期,1)叶稻瘟病,于分孽期,在即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2)穗稻瘟病,于孕穗后期和剂穗期时施药,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含硫杂环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性和渗透转移特性,易被根、茎、叶吸收进入植体内,从而转移至整个植株,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3、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中毒时可用浓盐水洗胃并立即送医院治疗,可采用一般含量化合物的治疗药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