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39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39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3-06
有效期至
2009-03-06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幼虫低龄期施用,每7-10天左右用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代谢产物为高毒农药甲胺磷,请严格按间隔期使用。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卵。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3.该药对蜂、蚕和鱼有毒,所以施药时远离蜂源、桑园和水源,作物花期禁用。4.配药时,穿戴眼罩,口罩和胶皮手套,若衣服沾上药液,应更衣洗涤。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轻度:头痛、恶心、呕吐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等症状。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3.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4.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