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086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1086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5-11
有效期至
2010-05-10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一年生杂草110-13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大部分杂草在3叶期以前或春大豆植株小于5厘米时早期苗后施药。适用地区:东北三省、内蒙古种植春大豆地区。用水量:300-500升/公顷(20-35升/亩),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可采用背负式喷雾器或拖拉机喷雾器施药,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可防除春大豆田大部分常见的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莎草、苋、藜、蓼、龙葵、苍耳、苘麻等杂草 。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3.选用苗后早期处理用药时,应控制在推荐的时间内喷药,宜早不宜晚。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地块,采用推荐用量的上限。 4.按此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以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不要在使用本品后36个月内,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西瓜、蔬菜等作物。 5.安全措施:用药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将用药器械清洗干净,以免混入其它药剂。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且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应选择无风或微风条件施药,顺风行走,避免药液吸入口鼻中。施药后,洗脸、洗手、换洗衣物;用后的药瓶洗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勿将药液或清洗用水倒入水源中。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不慎药剂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食或吞服时,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最适宜温度10℃-20℃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时应保持包装箱向上,切勿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