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92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921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4-19
有效期至
2010-04-18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200-3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一般在水稻移栽转青后施第一次药,进入分蘖孕穗期施第二次药。尽量在晴朗天气施药,施药必须周到,药液量足够。施药次数应根据田间枯心苗的情况确定。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并有杀卵作用。本品对水稻二化螟防治效果显著。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睛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洗手、脸及其它本品接触之部位,以防中毒。 3.本品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4.本品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注意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施药时,须着长衣长裤、鞋袜、戴口罩、顺风操作,不许吸烟和进食;施药后,须将手脸、用具及衣物等用肥皂洗干净;喷药后,应用肥皂水清洗。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典型的有机磷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疼头晕、烦燥不安;肌肉震颤、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在贮存及运输中应避免火源,切忌日晒,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条件下贮藏。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