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84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608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4-13
有效期至
2010-04-13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258-338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始盛期至2龄若虫高峰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透彻。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内吸性有机磷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是缓效型杀虫剂,后效作用较强,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