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37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37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7-11
有效期至
2009-07-10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20%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乳油是乙酰甲胺磷原药、溶剂和乳化剂复合加工而成的,对十字花科蔬菜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用温食盐水催吐、洗胃,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等,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阴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