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11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1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6-10
有效期至
2009-06-09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1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75-2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而定,每10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口罩、顺风操作,不许吸烟和进食;施药后,须将手脸、用具及衣物等用肥皂洗干净。6、用过农药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口罩、顺风操作,不许吸烟和进食;施药后,须将手脸、用具及衣物等用肥皂洗干净。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疼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昏迷抽搐等。2、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如不慎大量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4、如不慎吞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