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乙酰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968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96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25
有效期至
2009-05-24
农药名称
敌百·乙酰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15%
敌百虫trichlorfo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20-16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植物具有渗透性。主要用于防治甘蓝的菜青虫和水稻的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甘蓝21天2次;水稻30天3次。2、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桑、茶树、高粱、玉米、豆类、瓜类敏感,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5、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无力、胸闷、呼吸困难、腹疼、腹泻、抽搐等。若不慎吸入,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若确诊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类药物为解毒剂。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不可随地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