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3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3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7
有效期至
2009-05-16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20%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菜青虫低龄期用药,在害虫2-3龄用药效果更佳,每亩用水45公斤左右,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是低毒有机磷杀虫剂,能被植物内吸传导,并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良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如发现中毒症状(出现头疼、头晕、无力、恶心、出大汗、瞳孔缩小、肌颤和胆碱酯酶下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也可以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2.请对症治疗,防止脑水肿。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