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0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8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5-17
有效期至
2009-05-16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8.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0-4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有选择性的大豆田除草剂,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防效,在正常使用剂量下,对作物相对安全。
注意事项
1、勿与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为1次。3、对大多数禾本科作物有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禾本科作物上。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在清洗药械或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误服、误吸,应送请医生诊治,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并移至空气清新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