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41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4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9
有效期至
2009-04-18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白色结晶固体。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被植物内吸传导,胃毒、触杀、熏蒸及杀卵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物时,用防火防爆器具。废弃物不能自己回收使用,而是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后再利用。2、操作时应该戴防毒面具、手套、穿工作鞋、工作服。3、万一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等灭火剂灭火。如有泄漏或遗洒,应撒离污染区人员,进行污染区抢修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先用土沙,然后用碱水中和,最后用大量的水冲洗。
中毒急救措施
1、因本品引起中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马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2、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装;3、本品易燃,避免儿童接触;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5、在搬运时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完整。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