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68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6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3-16
有效期至
2009-03-15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禾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20%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用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并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显著。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