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氟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65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65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3-16
有效期至
2009-03-15
农药名称
乙羧氟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一年生阔叶杂草50-6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2-3片复叶期间,北方以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气温高,阳光充足,有利于药效发挥。2.本品在大豆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该产品为二苯醚类豆田苗后除草剂。它被植物吸收后,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它具有作用速度快、活性高等特点。可有效防除藜、蓼、苋菜、苍耳、龙葵、马齿苋、鸭跖草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的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2、配药时先将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根据推荐剂量加入适量水混合均匀后喷雾。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施药后,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施药2周后恢复,不影响产量 ;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应先试验后推广。
中毒急救措施
经口误服中毒 开始有恶心、呕吐等消化道中毒症状和头昏、头痛、乏力等神经中毒症状,随后可见化学性青紫,有的病例尚有溶血性贫血,严重者有神志异常及(或)黄疸、肝功能异常。头晕、头痛、乏力,严重者神智异常及黄疸、肝功能异常。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请医生诊治。沾染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误服,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