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368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368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2-19
有效期至
2009-02-18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75%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卵孵化高峰期至幼虫2-3龄期进行防治,对菜青虫效果较好,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同时具有杀卵作用,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显著,后效作用较强。与其他杀虫剂混用,有增效作用并可延长持效期。
注意事项
1、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时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 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 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 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 发病。中毒急救:[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